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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(1 / 2)

阿发深知一个特工,或者杀手,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感情。亲情爱情,一旦有了,那便是弱点,往往成为致命的原因。趁着自己现在孑然一身,没有什么牵挂,不猛干几票,就可惜了。所以,他的行动计划是连贯的,一气呵成的。

而在阿发眼里,金爷长得象猪,也确实是一头金猪。别看金爷势力很大,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种级别的人物,绝不是他能够对付的。因为金爷已经不是街头搏命的小混混,他有财产,有家人,这是他的弱点。在阿发看来,越有身家的人,越是没了锐气,越是怕死。

简单而直接,或者说是粗暴,既然以吓为主,那便弄得动静大点,弄得更血腥一些,才有威胁和说服力。

马车由远而近,疾驰过来,在拐弯处放慢了速,旁便是几棵大树。而这周边,刚刚有形成独立式花园住宅区的迹象,却还保持着不少低密郊区的风貌,行人比较少。

拐过半个弯,一棵小树横倒,挡住了,车夫勒住了马匹,向车内汇报着什么。戴着头套只露出眼睛的阿发施施然地走了出来,站在车前,双手环抱在胸前,歪着脑袋,斜瞅着。

“妈拉个巴!”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镖跳了下来,边走边骂着:“哪来的赤佬,劫道劫到爷头上,真是活腻了。”

阿发知道必须杀人见血,这些人,跟着金爷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情,单只贩卖**,就不知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呢。他这样强化着心理暗示,慢慢张开了手臂,闪出黑洞洞的枪口。

呯,一声闷响中,保镖扑通倒了下去,没有惨叫和哀嚎,近在咫尺的距离,一枪爆头。

车夫吓傻了,呆若木鸡地坐在车上,眼睛一眨也不眨。

洋枪,在那时候是非常罕见的。别说平常老姓,就是租界里的普通巡捕,也是不配发的。即便到了一九零五年,京津的大盗康小八依然能够凭借一把左轮纵横难挡,令人谈之色变,成为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罪犯。

“金爷好难请啊!”阿发发出了冷笑。

车门一开,在两个保镖的卫护下,金爷走了出来。瞟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尸体,眼中的神色变了变,但脸上却是堆起了笑容,向着阿发一拱手,胖手上的大戒指反射出亮光。

“这位朋友,不知是求财还是寻仇,若是求财,说个数,金某双手奉上,若是寻仇,也让在下心里明白,是哪里得罪了,在下摆酒陪情……”

阿发冷笑抬手,呯,呯,不紧不慢的两枪,保镖倒了下去,星星点点的污血迸溅,金爷的脸上变成了“麻”。

金爷吓得退后一步,胖脸上的肉直跳,连连摆手,“好汉,有话好说,有话好说……”

阿发一步一步走过去,眼睛里射出森寒的光,死死盯着金爷,让他浑身发冷,腿不由得发抖,费力地咽着唾沫。

“把你的手下扛进车里。”阿发毫无感情地摆了摆枪口。

……………

潮州会馆位于马,地处偏僻,房屋幽深,人迹罕至。会馆后面是一排排阴风凄凄的“殡房”,里面的棺材排列成行,有的装进了尸体——客死异乡等候家属扶柩还乡的潮州人;有的是空棺,是一些做善事的潮州人买来存放在那里,以备同乡救急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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