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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四]雷雨(2 / 2)

为了简忆笛,那个在他两岁时走丢、因为一时淘气害惨他们三个人的小姑娘,那个他毫无记忆、却时时刻刻需和她较劲的野种。

殷泽听殷仲说过,她那时才五岁,却被简芝教得极好,会三国语言,同时修习小提琴和芭蕾,长得漂亮,人也可ai。她只和殷仲呆了两天,就抵过他在身旁陪伴了几年。

“你要能争气点儿,你爸怎么会老惦记着她?”邵青时常这样说。

简忆笛是一块儿乌云,投下他生命里所有雨。

听的次数多了,殷泽也不得不常常想她。他会想,“她很漂亮,人也可ai”,是有多漂亮、多可ai?b班里最漂亮的nv生还要漂亮吗?像一只蓝白曼基康那样可ai吗?听音乐会时会想她,想她弯过的脖颈是否如月样皎曼;买鞋时会想她,想她套上舞鞋时必然展开一双脆白的足踝。

他有时也会想,说不定简忆笛已经si了,不然为什么总也找不到?

可殷仲总觉得她一定活着,一定在某个地方,一定会被找到。于是他喝醉了去寻她,直到坠入江水。殷泽抚过白花的某一刻,他想简忆笛真的si了,那片乌云散了,虽然霉烂了的房再也修不好。

而时隔多年,抓住仪狄单薄的肩胛望到那块淡红se时,殷泽正挺动腰身从后面进入她。她流好多水,浸上他没入的部分,暖、紧。他还觉得,有厚重的水雾盖上后背,冰凉的。

殷仲找她这么多年,曾一遍一遍地说过这枚胎记,殷泽当然记得。世上不会有这样凑巧的事罢?他怀了七分侥幸。

可偏偏这么巧。他拿到亲鉴定在水池边g呕前,脑还短暂闪过送仪狄一双高跟的想法。他将那双玉白的足握在手心里量过,尺码不会错的。

水龙头开着,沾sh他额前碎发。他什么都没吐出来,只呕出了热泪。记忆里那双纤细的红se高跟正踏在心肺上,碾下猩红汁水。

那片消散了的乌云又凝结起来,把十年间所有欠下的顷刻奉还。滔天雷雨,将他整个人sh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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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实里同父异母的亲鉴定很难做,特别是在父亲已经去世的情况下。

觉得很不好意思,写《寻欢作恶》时试图入乡随俗,想在语言上贴近基础款网,但最终写得奇奇怪怪。所以这篇就是我日常的风,停更的几天把前几章扫了一遍,感觉不适合网路连载,没有x1引力,接口错了。但至少在这里可以逃避审查,也没人能随便砍掉的胳膊腿,就也挺好。我没有随便写写,但大家随便看看就行了。p o(字母)1/8/点sit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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